2018年北京农学院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承担了多个涉农地方性法规的评估工作,包括北京市人大委托的关于北京市24部涉农地方性法规的全面评估、北京农业局委托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办法》后评估、《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技推广发法>实施办法》后评估、《北京市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实施办法》后评估工作。
法规评估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市十二次党代会、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及中央、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依据相关标准和程序,突出重点,系统梳理现行24部涉农地方性法规(包括农业局委托的3部地方性法规)实施所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对立法理念、体制机制、制度措施、法律责任、立法技术等进行全面评估。着眼于建设法治乡村,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着眼于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构建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法治保障,既立足当前,提出近期法规立改废的对策建议;又放眼未来,提出了完善首都涉农地方性法规体系、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对策建议。
经过项目组成员的共同努力,最终圆满完成《北京市24部涉农地方性法规全面评估报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办法》评估报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技推广发法>实施办法》评估报告、《北京市实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实施办法》评估报告,并被委托部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