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11日电(记者刘江)北京市政协日前通过的一项建议案提出,新农村建设应避免一味追求迁村并点、大拆大建和强制农民“上楼”。 北京市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提出了《关于推进本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建议案》。建议案提出,应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科学规划和布局以及对村庄规划的指导。村镇建设和居住规划不仅要本着节约土地的原则,也要体现农村地域和人文特色的景观,有计划地保留具有文化历史价值和北方民居特色的村庄。
为建议案作的一份调研报告中说,北京市政府从本市村庄数量多,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平原和山区、深山区和半山区各具不同特点的实际状况出发,将新农村建设分为3种类型11种模式,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据了解,北京市各区县在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以农民为主体建设新农村参与机制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在村庄的规划制订和村庄建设项目的选择上,发动广大农民参与,广泛听取农民的意见,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
北京市房山区围绕新农村建设,对336个村庄和9987名农民进行了问卷调查;大兴区对全区10.9万户农民进行了全面问卷调查,并填写农民需求表,根据农民的需求安排新农村建设项目。(完)